2023-08-30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真相是……深圳人才落户攻略看这里!)
超详细!
昨天晚上
一条“深圳废止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在各大社交平台广为流传
可吓坏了一大批想要申请补贴的宝宝们
▼
然鹅.....不出一会儿
深圳人社便出来澄清了
深圳并没有废止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
为什么会闹出这一乌龙
请往下看
此“废止”非“彼废止”
此前,深圳人社在官网发布了一条通知
通知如下
▼
由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这一政策受益面不广,有点“养在深闺无人识”,导致不少人误以为拟废止的是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即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
但实际上本次拟废止的是根据2014年12月1日深圳颁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办法》),出台的《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即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并符合条件的发放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元/人的
租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也就是说
大家最关心的
最高补贴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依然保留
依然可以申请哦~
不要被一些网络上的谣言给误导了
什么?你还不知道怎么申请
甚至不知道有这回事?
小编就知道有些人还不知道
憋着急,攻略已经给你准备好啦!
还没申请的快来抄作业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租房和生活补贴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网上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及解答
.....异议及问题处理
///
__________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如何入户看下文)
(三)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四)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五)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申报材料
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直接在网上在线申办填报表格并提交申请即可,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经核查,符合新引进人才补贴条件的即受理。
2、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申请受理。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经核查,符合新引进人才补贴条件的即受理。
新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滑动查看)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答:租房补贴每月审核一次,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
2、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行“无纸化”受理,申请人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3、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发差额部分的流程是怎样的?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补差额的方式为:
1、申请。由系统自动发起补差额审核程序,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学历、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符合发放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再次提出补差额申请。
2、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4、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新引进人才需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租房补贴申请。
5、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金额为多少?分几次发放?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金额为: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一次性发放。
6、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是什么?
答: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7、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是否对社保缴纳有要求?
答: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要求申请人在深圳缴纳的社会保险,且申报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深圳。
8、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社保缴纳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社保缴纳条件标准为: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9、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10、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系统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提交申诉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11、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是否有年龄要求?
有。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异议及问题处理
(滑动查看)
涉及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修改、申诉、复议以及投诉等,申请人需到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一)因其他职能部门核查结果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不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需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并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如申请首次补贴时,无法办理金融社保卡,本人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填报首次发放账户。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账户证明原件(需同时具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
3、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补贴续发将拨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不能更改为其它银行账户。
前面有提到补贴必备条件是
必须是深圳户籍
大学生入户和普通人入户还是有些许不同
但相对简单一点
大学生如何入户
毕业生入户政策: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申请方法分为个人申报、单位申报、委托代理机构申报,此处主要介绍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的流程
......办理须知
......未来落户地点选项
......落户流程
......补充说明
///
__________
办理须知
1、办理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注:应届毕业生定义为从毕业当天算起2年内
2、办理基本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
3、未来会需要办理的材料
报到证、
迁移证。广东省内户籍居民现在办理接收之后,办理入户时不需要携带迁移证,非广东省内户籍居民还是需要迁移证的
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注意:由于实际过程中政府人员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别的材料,所以具体的办理材料以实际为准
未来落户地点选项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1、本人配偶家庭户。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3、挂靠亲友家庭户。
4、本人单位集体户。
5、配偶单位集体户。
6、代理机构集体户。
7、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落户流程
第一步:填报信息
2、先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深圳社会统一用户个人账号”,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深圳社会统一用户个人账号注册流程
3、填表完毕后,申请人需要留意选择“个人申报”,或者是“单位申报”
第二步: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这一步一共分为两个步骤,具体如下)
办理报到证改派
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应为深圳市),根据经验,一般办理是在学校或人力资源局等
办理迁移证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在在办理入户时不需要回老家办理迁移证,也就是说在办理的时候不需要在去准备迁移证
非广东省户籍居民:需要迁移证办理入户,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注意事项
请先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图给拍下来,这样即使出现证件丢失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到后续上传资料的办理
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如申报信息时申请在深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上传材料
这一步办理需要回到深圳人社局官网的申报系统中,同时原深户毕业生和非深户毕业生办理流程有所不同,但要注意的是需在《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标注的时限内办理,错过了就要重新办理。具体如下:
非深户办理流
广东省内户籍毕业生:省内户籍的毕业生不需要办理迁移证之后,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等待公安部门发送的指标短信,收到指标短信之后就可以预约办理入户手续。
非广东省户籍毕业生:需要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如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此业务自动办结,毕业生自行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
原深户办理流程:需要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及《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关于学历证明的打印
第一步:登入学信网
(选择“学信档案”,点击登录
第二步:点击“登录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的账号记性登录,一般在学校的时候,会提醒你们晚上学信网上的信息,修改学信网上的账号密码,所以一般不需要重新注册
3.用人单位在办理立户登记或年度初始化时,需根据本单位情况准确填写工商注册地和业务权属部门:
第三步:登陆成功后按点击“在线验证报告”,选择“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选择“申请中文版”,注意报告的有效期要选择180天
最后的学历证明是长这样的,你需要把它下载到电脑上,在上传材料的时候需要用到
第四步: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原深户办理流程和非深户办理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非深户办理流程
非广东户籍的毕业生: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持《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无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广东省内户籍的毕业生:现在不需要携带迁移证。在上传材料之后会收到指标短信,如果没有收到指标短信就要等收到短信之后,再在网上进行“户政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户政派出所进行办理。
原深户办理流程:原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第五步:报到深圳户籍
毕业生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由毕业生本人(以单位申报方式办理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详见本人的《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备注栏),无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自行登陆人才引进系统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毕业生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补充说明
虽说按照流程办理一般不会出现意外,但手拙的小伙伴总有翻车的情况,在短信办理最后入户的时候,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阻挡你奔向深圳的前进步伐。
情况一:收到指标短信这种情况可以直接看本文的第五步办理入户手续
情况三:打电话无法拿到指标短信需要预约入户区所属的公安局办理手续
情况四:属于广东省户籍的需要预约入户区所属的公安局办理手续
内容比较多比较长
可以先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近期有学弟学妹入深户
可以祝他(她)一臂之力(你懂得)
有什么不了解的
可以在评论区咨询哦~
深圳吃喝玩乐V发布
来源:深圳人社局、深圳公安、网络
-End-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