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宝安区人才引进补贴申请网站(附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完毕人才引进手续;
2.人才引进后户籍在宝安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3.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4.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以《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落款日期开始计算)应在宝安区内全职工作,且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首发的,须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申请续发的,须连续缴纳18个月及以上(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6.申请人首次申请该项补贴,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续发申请须在第一笔补贴发放结束后24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7.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申请时限
需在新引进人才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与我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可到银行申请)
6、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个人参保证明办理指南
学籍学历信息查询指南
补贴标准
1、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
2、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3.特别程序。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审批。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8.送达。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行获得办理结果。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网上办理指南
申请网址:
1、进入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栏目选择“租房和生活补贴”。
2、人脸识别登录个人账户,选择人才激励-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栏目选择在线申报。
3、仔细阅读申报须知,阅读完毕点击确认。
4、确认申报信息,签名已阅,点击下一步。
5、填写表单资料。
6、上传所需材料
7、提交完成申请
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44号(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搭乘地铁:搭乘地铁1号线罗宝线到宝体站(A出口)出站直走罗田路至与宝安大道交汇处,位于区公安分局办证厅对面。2.搭乘公交:搭乘338路;794路;M358路;M385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在宝安体育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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