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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地户口考驾照需要居住证吗?(推荐阅读))
2018年外地户口考驾照需要居住证吗?
关于外地户口考驾照需要居住证吗?居住证该怎么去办理?这个话题六六学车网小编已经写过很多相关的内容,但是还有很多学员来咨询,下面小编就在详细的整理一次,希望对各位学车的朋友有帮助。
外地人现在无论在哪考驾照都是必须要居住证的,如果没有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凭条也是可以练车考试的,居住证之前叫“暂住证”,是需要一年一办理,暂住证快到期需要续办,那么续办郑州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郑州暂住证到期或丢失后补换程序:
居住证应根据暂住人的申请确定暂住时间,有效期限至长为1年。
如果不小心把居住证弄丢了,要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缴纳3元钱的工本费补领手续就行了。
如果居住证马上就要到期了,需在有效期满前10日。
在暂住证有效期办理:带身份证和暂住证办理。
办理郑州暂住证的好处:
1
1、证人按照郑州市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2、暂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
3、居住地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
4、受居住地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5、持证人按照郑州市规定,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6、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
7、按规定参加郑州市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参加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管理等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8、持证人按照规定,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9、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企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在郑州市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
10、持证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等。
2
郑州可以办理暂住证的地点有:
金水分局杜岭户籍服务站: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
柳林分局柳林户籍服务站:花园北路与国泰路交叉口北500米路东;
3
丰产路分局户籍大厅: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东风路分局东风路户籍服务站:文劳路与园田路交叉口西南角;
未来路分局未来路户籍服务站:商城东路玉凤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
南阳路分局户籍大厅:岗杜北街与南阳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文化路分局文化路户籍服务站:信息学院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建设路分局建设路户籍服务站:市场街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
桐柏路分局电厂路户籍服务站:冉屯路与电厂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须水分局凯旋路户籍服务站:中原西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800米路北;
帝湖分局帝湖户籍服务站:桐柏南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后河卢村口向东20米路北;
嵩山路分局建中街户籍服务站:交通路与保全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洁云路分局户籍大厅:长江路与京广南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大学路分局蜜蜂张户籍服务站:中原路与京广路交叉口路南向东200米;
解放路分局户籍大厅:二七区沿河路9号;
马寨分局马寨户籍服务站:西四环郑少高速入口处路东;
商城路分局户籍室:商城路与清真寺街交叉口往北50米路东;
南关街分局陇海马路户籍服务站:新郑路与陇海南里交叉口向西1公里路南;
二里岗分局紫南户籍服务站:紫宸路与紫东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十八里河分局十八里河户籍服务站:南三环与新郑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4
长兴路分局刘寨户籍服务站:南阳路与红润路向北20米路东刘寨办事处院内;
大河路分局古荥户籍服务站:古荥镇古须路中段4号;
郑东分局九如路户籍服务站:黄河东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东500米;
龙子湖分局户籍大厅:107辅道与金水东路交叉口贾岗社区2楼办事大厅;
经开分局明湖户籍服务站:第三大街与经南五路交叉口西南角;
高新分局科学大道户籍服务站:石楠路与金桔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航空港分局郑港户籍服务站:四港联动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南50米;
特别注意:以下五种情形无法办理!
1.头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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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考驾照必不可少的一个证件,如果你现在想考驾照没有居住证,而自己又不能办理,可以咨询六六学车网客服。
外地户口申请上海居住证的
关于申请的提出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
(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
(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
(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十三)办法第八条第
(六)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四)办法第八条第
(七)项所称“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是指: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按照办法第六条第
(一)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个人获奖证书;
(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办法第六条第
(四)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3)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关于办理流程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沪教委学〔2011〕2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
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优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现实需求。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的高度出发,重视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为进一步加强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集团要结合2011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认真做好本系统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及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紧缺专业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用人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紧缺专业推荐表见附件3),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11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予以认定。
三、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方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优秀毕业生到本市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并为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四、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见附件4)和《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见附件5)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
各用人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的相关工作。若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在办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若用人单位在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过程中由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单位申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的资格。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本市各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点要根据《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见附件5),切实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受理和服务工作。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
1
条件: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与第
(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为直接录用协议);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3.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标准:
⑴学习成绩基本要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⑵外语能力要求: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
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二)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0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信誉良好的各类企业。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1年受理工作启动后1个月内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三)根据《2011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另行公布)评定后,达到落户标准分。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研究生须在评定表中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明确毕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交验证书原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七)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上在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2
4.上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八)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至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不含未满一年)的须提供:
⑴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自主创业证》。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各类专利证书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已申请各类专利但在受理截至期前尚未获得专利授权证书的,可先行递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并在2011年底前补充递交专利授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四、受理期限
2011年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11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五、受理单位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受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交通:公交224路、43路、92路、92路B、122路、131路、712路、732路、755路、775路B、763路、764路、830路、909路、946路、953路,轨道交通1号线、9号线
七、审核结果查询
2011年4月上旬起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可在受理截至日期后20个工作日开始查询。
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
一、申领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2011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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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具体办法及标准可在政务公开网查询)
(二)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二、申领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应届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2.《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3.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并持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已经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非独立法人企业须另提交: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企业上在沪缴纳营业税税单原件;
(4)企业上在沪职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创的企业须提交:
(1)公司注册验资证明;
(2)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自主创业证明(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由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用人单位网上登录后,为员工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审核并提交。
3.用人单位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通知单》;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网上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为未成年子女申领随员证的,需提交其他证明,验原件);
(4)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4
(5)在沪居住地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需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出具单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需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本、同意入住证明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住证明,验原件);
(6)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本市创办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审批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由受理点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5.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6.申领人按照《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领取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三、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详见政务公开网(
四、其他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从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外地户口办理上海居住证所需材料及办理步骤
办理前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需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需办理人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需办理人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必须满六个月,且不能补缴的。如果是华夏
社区的可以到新德路社保服务中心的服务大厅用身份证扫描拉取,如果不是就到新川路484号劳动保障中心,进门左手边,用身份证到自动打印机上即可完成--原件,不用复印);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最好与房东商量能签订时间长一点,因为房屋备
案登记会根据房屋租赁期限来确定有效期,打个比方你签订一年,那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有效期为1年);
5、办理之前与公司人事确定是否已经做好用工备案。
办理前房东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房东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如果房产证上有3个人,那么就需提供3个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必须有户口本的第一页))
3、房屋所有人之一需一同参加。
备注:房东不方便先行复印的话可以至社区服务中心马路对面的复印小店复印。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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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所居住的小区居委办理登记居住信息,小区居委会要求你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及房东需提交的材料,然后出具盖好公章的《上海市房屋备案登记申请书》。拿着小区居委开具的申请书至社区(房东需一起参加)到社区之后先到取号机取号(建议同时取综合窗口及居住证办理窗口的号,多取几个号码,以防人多及过号)然后到社区的总服务台(新德路社区服务中心为进门右手边的台子)告知服务人员
需办理居住证,还未办理房屋备案,服务人员会给你两张表格房屋备案登记申请表及《上海居住证申请表》,然后房东在房屋备案登记表上签完字就可以先行回家。
5、至综合窗口办理备案登记,工作人员会要求提交的材料有: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所
有人的复印件、租赁合同、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是提交完后不归还。办理成功会返还2张《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后至马路对面复印,几个办理人就去复印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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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至居住证办理窗口需提交的材料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通知书》、办理人的所需材料(见上)、《上海居住证申请表》审核好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一张《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时候根据回执上的内容至社区领取居住证。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1、现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写明初婚未育、敲单位公章)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两张1寸照片办理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写《办理申请表》
2、带《申请表》及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Tips:
1、材料齐全的话,很快就能办理;
2、各地具体办理细节可能不同,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前先电话咨询清楚;
3、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代办。
2、准生证
南京已经不开准生证好几年了,我跟LG在青岛领结婚证时顺便去领了山东的准生证。照片:
变通方法:
在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要求她们用计生办抬头的信笺手写或打印如下:XX,女,身份证号:XXXX,属XXXX辖区,XX年XX月XX日结婚,初婚未育,特此证明。并敲计生办的章。Tips:
1、领取上海生育津贴时,要求提供“计划内生育的证明”,所以这个手写或打印的“准生证”最好办好;
2、因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资料齐全,计生办一般乐意提供,尤其是得知上海必须要这个东西的时候;
3、我们当时提供了山东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即山东开出的准生证,上面有我和LG俩人的身份证号和婚育状况说明,南京计生办更是办理迅速;
4、可代办。
3、上海准生证
所需材料:
1、结婚证(双方)复印件
2、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女方准生证
4、女方2寸照片1张流程:
1、到居住证所在地居委会找到专门负责计划生育的人员,提供上述材料,填写几份资料(具体不太记得了),居委会会开具类似介绍信的东西
2、带着“介绍信”和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上海市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就是你在上海的准生证Tips:
1、我们当时没来得及去南京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准生证,提供给居委的是山东的准生证和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因为山东准生证上有双方的照片和身份证号,上海这边也认可了;
2、这张粉红色的联系卡,就是生产时要交给产院的“准生证”,传说中的“没有准生证,医院不开出生证明”指的就是这张纸;
3、实际上,我费尽心思开好的这张“准生证”根本没派上用场,医院没人收,问了几个医生护士都不知道这是什么。
4、建小卡、大卡
在你去居委会登记过之后,相关信息也就pass到了街道医院,街道医院会有人催促你去建小卡。照片
流程:
1、到地段医院找联系你的那个医生,她会问你一些问题,填好这本健康手册,再给你几张化验单,交费、化验、等结果,再去找她,她会让你参加接下来的一次早孕课,一般这本手册会在那时给你,这就是所谓的“小卡”了。
2、带“小卡”、RMB,到你打算生产的医院,建大卡(生产完医院收掉的,没有照片了)。Tips:
1、建小卡时会有一项HIV检查,是免费的,但是检查结果单据地段医院是不提供的,建大卡时还需要做这项检查;
2、建大卡时尽量早点去医院,空腹,带上最近一次体检的单据,有些检查是可以不做的,医生会直接把有用的体检单据撕下来贴到大卡中。
5、宝宝出生证明
这是所有证件当中最不用你操心的证件之一了,只要住院时交给医生填写好的《出生证明申领表》就可以了,在出院结清所有费用后,医院会提供给你。照片
6、预防接种证
这是另一个不需要你操心去办的证,在宝宝出生的当天会打一针乙肝疫苗,第二天会打一针卡介苗,这本册子护士会给你,出院后要带着这本册子按上面要求的时间去地段医院继续打疫苗,一直要用到宝宝16岁呢,呵呵。照片
7、宝宝上户口
唉,这是集体户家长最头疼的事情了,可把我们折腾够呛。我和LG都是人户分离,户口留在了原单位。如果还在原单位上班,宝宝的户口也挂在单位集体户上还比较简单,只要单位同意就行。但像我们这种情况,想都别想。可是户口很关键,后面很多手续都需要户口。最后我们一咬牙,在南京买了套小户型,专门放户口,我可是挺着大肚子跑了几趟南京,看房、交易、办户口(把我的集体户口迁到新房子里)。唉,万恶的户籍制度!照片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结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出生证明流程
带上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科办理即可。Tips:
1、资料齐全,即刻可办好
2、宝宝出生证明右边的副联派出所会撕走
3、其实后来我托关系,原单位已经答应宝宝的户口落在集体户上,但是,想想集体户口太
多的不便,还是算了吧。。。。
8、独生子女证照片
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宝宝出生证
5、2寸的一家三口合照2-3张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需单位敲章流程:
带好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办理Tips:
1、一家三口合照只是贴在申领表上的(申领表是留在计生办的),不会贴到独身子女证上,所以不必介意拍照质量,可以自己在家里拍好拿出去洗,也可以PS;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需要单位敲章,最好提前到网上下载,避免多次往返折腾;
3、申领表一般是需要3份,但如果夫妻双方在一个单位,只需要1份。
9、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两本结婚证
4、生育证明第二联
5、计划内生育证明
6、存折(或有个人结算功能的软卡)
7、待退申领单流程:
带着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领取Tips:
1、生好宝宝90天内,可就近领取,否则要到浦东指定的地方去领
2、申领单在柜台可以现场填写
3、可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提供独生子女证,可以不提供“计划内生育证明”
10、宝宝随员证(居住证)所需材料:
1、宝宝户口本及户主页复印件
2、宝宝出生证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非独生子女,需提供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以上需核对原件流程:
1、上述材料原件给到单位人事部,由人事部专员去办理
2、人才服务中心核对接收材料后会通知宝宝2周后去拍照
3、交费(25元)后拍照,领取居住证副联
4、约2周后领取居住证Tips:
1、一般你在哪个人才服务中心办的居住证,你宝宝也要在那个地方办理
2、单位办理居住证的专员在人才服务中心是要备案的,如果单位人事部人员有调整,需要重新办理人员变更先
3、原中山西路的人才服务中心已经搬到了地铁一号线汉中路附近
11、少儿住院基金照片:
所需材料:
1、宝宝居住证
2、宝宝户口本流程:
宝宝满月后30天内,带宝宝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医院办理,交费60元Tips:
1、少儿住院基金集中办理时间是每年的9/1-9/30,新生儿可在满月后30天内办理
2、对于居住证宝宝,前面有太多的证件要办,一般是会超过这个要求的时限的,我们咨询过红十字会办公室,可以提供宝宝居住证副联代替居住证原件。街道医院可能不认可,需要解释并再次拨打红十字会办公室求证。
3、这个少儿住院基金没有追溯性,在办理之前如果宝宝发生住院费用,不能报销。所以需要抓紧办理。
12、少儿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1、户主和宝宝的户口本
2、宝宝居住证
3、你的居住证副联
4、夫妻双方身份证流程:
带上述材料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交费60元;一般两周后再到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医保卡和医保手册,社区服务中心会有人电话通知你去领取的。Tips:
在宝宝医保卡没办理下来之前发生的看病费用,是可以追溯报销的,所以这个医疗保险倒不着急,可以等宝宝居住证领到后再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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